根据哈银办发【2016】203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终决算日支付清算工作的通知》,为确保2016年年终决算日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年终决算期间支付清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运行时间
1、支票影像交换系统 。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12月31日的运行时间不变。
为确保哈尔滨市支票影像交换业务顺利完成,请通过哈尔滨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办理支票影像业务的各清算单位尽量于12月30日前将往账处理完毕。12月31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往账截止时间为14:30,来账截止时间为16:00。
2、同城票据交换。
12月31日哈尔滨市同城票据交换场次为二场,各清算单位要全部参加二场交换,当场取票,各交换场次时间分别为7:00至8:00(第一场)和 13:00至13:50(第二场)。其中:第一场交换业务正常,为12月30日16:00点至17:30送达到我中心的票据,12月31日7:00至8:00取回;第二场交换只受理退票和国库代理支库的税款上划及省市财政收入。请各清算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出业务。
二、决算日对到场各清算单位参与人员的要求。
1、第二场清算,各清算单位或系统行务必派会计人员到场。
2、各清算单位的会计人员,务必在12月31日第二场清算时间不晚于13:50到场。
3、第二场清算取票时,请各清算单位会计人员,现场确认提入业务无误后,统一离开结算中心现场。
三、请及时通知贵行各下辖网点。
哈尔滨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